市民族宗教局关于报送2020年度办理工作总结的函-亚博vip88

市民族宗教局关于报送2020年度办理工作总结的函 发布时间:2020-11-27

市政府办公厅:

    根据《关于印发<2020年度上海市人民政府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考核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我局“两会”期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明确责任,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法律性、政策性和时效性很强的工作,也是践行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具体表现。我局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工作,把办理工作作为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教育引导的重要途径。

在收到办理通知后,我局于3月12日迅速组织召开年度办理工作专题会议,研究2020年我局建议提案分工方案,明确办理内容内容、完成时限等事项,形成了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处室负责人、具体承办人分级负责制,并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督查,确保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件件有落实。会议进一步统一思想,要求各级领导干部找到办理工作的出发点,从讲政治、谋发展、得民心的高度,更加主动、积极地做好今年办理工作。

二、狠抓落实,加强沟通,努力实现提质高效

2020年我局共承办市人大代表建议和市政协委员提案11件(其中,主办件2件,会办件9件);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建议2件(均为会办件);全国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提案2件(主办件),共计15件,均按时间节点办理完毕。

一是抓住建议提案的关键点。在15件建议提案中,有的涉及民族宗教界合法权益,有的非常中肯地指出了民族宗教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的对民族宗教工作提出了富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我局坚持将办理工作与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落实《宗教团体管理办法》、事业单位改革等年度重点工作、工作机制创新、大调研工作结合起来。其中,关于宗教界代表人士待遇问题(提案0068号、提案0586号)等纳入我局今年重点课题,由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牵头负责;《关于长三角地区少数民族人口服务管理创新的建议》(提案0654号)推动完善本市民族工作体系,我局在16各区的18个街镇开展了流动少数民族服务管理试点工作,形成本市“两点一面三级联动”的城市民族工作体系。

各承办处室认真研究建议提案的情况和特点,通过走访调研,深入了解建议提案的背景初衷,把握问题的内涵实质,弄清关键症结,理清主次矛盾,积极推动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切实保障办理成效。

二是持续加强沟通联系。我局承办件的提出人主要是本市民族宗教领域的代表人士,在办理过程中,我局坚持将办理工作的走访与日常的工作走访相结合,做好深入沟通,形成良性互动,做到办理前有联系、办理中多沟通、办理后有反馈,避免重形式、走过场,切实提升办理工作实效。承办人员主动上门拜访,与代表委员共商良策,对办理难度大,综合性、全局性、前瞻性较强,目前法律政策条件下确实不能解决的建议提案,通过“你来我往”、“常来常往”,及时向代表委员解释说明,增加理解、增进共识,争取代表委员的理解和支持。

三、健全机制,深化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我局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逐步深化办理结果公开,探索办理过程公开,增加办理工作的公信力。由于民族宗教工作政治性、政策性强,涉密类、敏感类信息多,以往建议提案的办理结果都以“不予公开”为多。今年在办理过程中,我局进一步健全办理复文公开属性审查机制,做好相关公开内容的审核把关,对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办理复文,能公开的都公开,使之成为社会了解民族宗教工作的窗口。今年我局承办的11件市建议提案中,除1件外,其余办理结果均可向社会全文公开(其中5件主动公开,5件依申请公开),保障了办理工作更有透明度。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发挥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等平台作用,主动公开年度办理工作情况,不断提高办理工作公信力。

四、全面梳理,聚焦重点,着力推动民宗工作

我局收到《关于认真做好本届以来市人大代表建议和市政协提案办理情况梳理与跟踪工作的通知》后,对通知范围的人大建议和市政协提案办理情况进行了梳理,并根据要求进行了对照检查、跟踪办理、予以推进。截止2020年10月底,我局主办人大建议共1件,办理结果为留作参考的1件;市政协提案共9件,其中,办理结果为解决或采纳的5件;办理结果为留作参考的4件。2019年,中央召开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结合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市委常委会精神,我局对市政协少数民族界提出的“关于加强城市民族工作队伍建设的建议”(提案0048号)进行了跟踪办理,从机制建设、联系基层、夯实基础、完善体系等几个方面对提案的办理情况进行了再次答复,并将有关情况书面告知了提出人,希望得到委员们的支持和关注,共同推动上海城市民族工作上新台阶。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做好相关工作,认真研究留作参考的建议提案,不断推动和改进本市民族宗教工作。

特此致函。

                  上海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局    

                              2020年11月11日



网站地图